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全面实施为中心工作,全面推进行业人才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工作,确保“十二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一、建立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综合配套机制
形成委党组统一领导,人事教育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格局,在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形成与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大中型企业等单位建立有效沟通联系和工作协调机制。组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保证重要人才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发挥作用。
二、做好《“十二五”人才规划》发布及任务分解工作
按照全委统一部署,完成《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编制及发布工作。主要是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委领导的相关指示要求,进一步完善充实具体内容,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要求发布。加强规划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工作,制定规划的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建立年度任务检查评估办法,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评估、有总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以提高市场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北京市人才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培养、引进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通过建立行业内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长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人才政策导向和行业人才的发展趋势,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步伐。行业协会可以组织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学习现代企业管理、市场经济理论、国际项目运作规则、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教育培训。
四、完善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监管机制建设
完善行业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建立与企业资质及个人信用档案管理工作相衔接的信息管理机制,将各类注册执业人员日常行为的监管与企业资质审批工作、项目合同履约管理、市场行为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诚信体系建设,实现从“以资格管理为主”向“资格和信用管理并重”的转变。今年要完成《北京市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发布、宣贯及检查落实工作,开展《落实施工现场执业人员监管措施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
五、推进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机制建设
一是开展《建筑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体系建设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为培养一批行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进行系统研究,课题研究成果能有效服务于行业的发展,促进企业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二是研究制定企业管理费中关于一线操作工人教育培训经费保证措施。有效督促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一线操作工人培训,并归集部分资金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以保障一线操作工人培训经费的有效使用和培训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对企业开展一线操作工人培训的协调和指导。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研究制定一线操作工人技能培训计划,在培训标准、培训内容和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培训的监督检查。四是举办一线操作工人技能大赛。联合市有关委办局,依托行业协会、大型国有企业组织企业一线操作工人技能大赛,营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引导企业关心和爱护技能人才。
六、抓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管理工作
一是抓好注册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按照继续教育的时间、内容、要求,指导行业协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对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房屋征收拆迁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重点抓好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北京市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全年要完成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3.8万人次。二是抓好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预计全年参加培训考试人员达3.2万人次。三是抓好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考试标准。对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及物业管理专业、房屋征收拆迁人员、房屋建筑使用安全专业人员开展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计划全年要完成10.4万人次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规范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水平,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和房屋管理对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需求。四是抓好村镇建筑工匠的培训和使用管理。落实《关于加强北京市村镇建筑工匠培训与使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广泛开展对农村工匠队伍的培训工作,尤其是建设抗震节能型新农居的建筑知识和施工方法的培训,提高工匠的建房技能,全年培训达到1500 人次。并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建立工匠管理机制,完善工匠使用管理制度。
七、加强对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做好培训办班的备案工作,进一步做好与培训办班单位签订2011年度培训办班责任书。二是委托建设教育协会制定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办法和实施方案,搞好对培训机构的专项评估检查,促进对培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三是制定行业培训教师标准,对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培训授课的教师进行考核和信用评价,为行业培养一支健康稳定的师资队伍。
八、初步搭建行业人才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
借鉴兄弟省厅的经验,结合北京市的特点,发挥首都科技优势,创新教育培训与人才管理方法,运用现有信息化网络初步搭建行业人才教育管理及服务平台,使培训和考试工作向在线服务延伸。进一步搞好政务信息查询、证书查询、考试查询、网上报名、资料阅读并下载等服务,为宣传人才管理政策,人才流动等提供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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